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Renming yi 人命一 → Mousha ren 謀殺人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5 | |
凡圖財害命。應分別曾否得財定擬。其得財而殺死人命者。首犯與從而加功者。俱擬斬立決。不加功者。擬斬監候。不行而分贓者。改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。傷人未死而己得財者。首犯擬斬立決。從而加功者。擬斬監候。不加功者。亦改發黑龍江等處為奴。不行而分贓者。杖一百流三千里。如未得財、殺人為首者。擬斬監候。從而加功者。擬絞監候。不加功者。杖一百流三千里。未得財、傷人為首者。擬絞監候。從而加功者。杖一百流三千里。不加功者。杖一百徒三年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