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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Renming qi 人命七 → Weibi ren zhisi 威逼人致死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2 | |
凡因事用強毆打威逼人 致死。果有致命重傷。及成殘廢篤疾者。雖有自盡實 。依律追給埋葬銀兩。發近邊充軍。 其致命而非重傷。及重傷而非致命之處者。追給埋葬銀兩。杖一百徒三年。如非致命而又非 重傷者。杖六十徒一年。若逼迫尊長致令自盡之案。除期親卑幼。刃傷尊長尊屬。及折肢。 若瞎其一目。並功服卑幼。毆傷尊長尊屬至篤疾者。仍依律絞決外。若毆有致命重傷。未成殘廢者。緦麻卑幼。照凡人加一等。發邊遠充 軍。功服卑幼。發極邊充軍。期親卑幼。仍照逼迫本律絞監候。其致命而非重傷。或重傷而 非致命之處者。期服卑幼。仍照逼迫本律絞監候。功服發邊遠充軍。緦麻發近邊充軍。如非 致命。又非重傷。期親卑幼。仍照逼迫本律絞監候。功服以下卑幼。各於逼迫尊長親屬致死 本律上。加一等治罪。尊長犯卑幼。各按服制照律科其傷罪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