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Douou er 鬥毆二 → Gongnei fenzheng 宮內忿爭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3 | |
除太監在紫禁城內外持金刃自傷。分別斬決監候。仍照舊例辦理外。如常人在各處當差。及各官 跟役。並內務府各項人役苑戶欽工匠役等。在紫禁城內。暨圓明園大宮門。大東大西大北等門。及西廠等處地方。並各處內圍牆以內。謀故殺人、 及 毆金刃殺人者。擬斬立決。謀殺人傷而不死。及 毆手足他物殺人者。擬絞立決。金刃 傷人者。發伊 給駐防官兵為奴。金刃自傷、及手足他物傷人者。杖一百流三千里。若在紫禁城午門以外。大清門以內。暨圓明園大宮門大東大西大北等門以外。鹿角木以內。謀故殺人、及 毆金刃殺人者。擬 斬立決。謀殺人傷而不死。及 毆手足他物殺人者。擬絞監候。入於情實。金刃傷人者。杖 一百流三千里。金刃自傷。及手足他物傷人者。杖一百徒三年。以上除死罪外。犯該遣罪以 下者。俱枷號三月。再行發配。其東安西安地安等門以內。及圓明園鹿角木。並各內圍牆以外。謀故 毆殺傷人及自傷者。均照常律辦理。不得濫引 此例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