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Shouzang er 受贜二 → Zaiguan qiusuo jiedai ren caiwu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2 | |
雲貴兩廣四川湖廣等處流官。擅自科斂土官財物。僉取兵夫。 徵價入己。強將貨物發賣。多取價利。贓至該徒三年以上者。問發附近 所充軍。若賣買不 曾用強。及贓數未至滿徒者。照行止有虧事例問革。其科斂財物。明白公用。僉取兵夫。不 曾徵價者。照常發落。 [謹案此條係原例。贓至該徒三年以上句。原作各贓至滿數犯該徒三年 以上。贓數未至滿徒句。原作贓數未滿。雍正三年。以律內非因公科斂財物。有祿人一百二 十兩以上即擬絞。因將此二句改定。 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