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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27諭。向來外省常有演習拳棒武藝之人。自號教師。召誘徒 。甚有害於民生風俗。此等多係 游手好閒不務本業之流。誘惑愚民。而強悍少年。投之學習。廢弛營生之道。 居終日。尚 氣角勝。以至賭博酗酒 很打降之類。往往由此而起。甚且有以行教為名。窺探 莊人家之虛實。因而句引劫盜竊賊。擾 害地方者。 拳棒之技藝。國家無用。若言愚民學習。可以防身禦侮。不知學習拳棒者能幾 人。天下人民。未有盡習拳棒之理。果使人人謹遵國法。為善良。尚廉恥。則盜賊之風盡息。 而 訟之累自消。又何須拳棒以為防乎。若使實有膂力勇健過人者。何不學習弓馬。或就武 科考試。或投營伍食糧。為國家效力。以圖榮身上進。詎不美乎。豈可私行教習。作為無用。 誘惑小民。以為人心風俗之害。甚屬無益。著各省督撫轉飭地方。將拳棒一事嚴行禁止。如 有仍前敢於自號教師。以演弄拳棒教人。及投師學習者。即行拏究。庶游手浮蕩之徒。知所 儆懼。好勇 很之習。不致漸染。而民俗可歸於謹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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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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