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
1676題准。凡有反叛人犯越獄。不論名數多寡。將獄官革職拏問。 該管各官革職。帶罪勒限一年督緝。全獲者開復。逾限不全獲者、即行革職。若係斬絞人犯 越獄。不論名數。獄官革職拏問。自一名至五名者。將該管各官革職。帶罪照限一年督緝。 全獲者開復。限外一名不獲者降一級。二名者降二級。三名者降三級。四名者降四級。俱調 用。五名全不獲者革職。六名以上越獄者。亦照例督緝。如限滿不獲。仍按名數多寡。分別議處。如原 帶罪督緝官員。限滿降調有抵銷留任者。再限一年緝拏。如仍不獲。照接緝官 例、分別議處。全獲者不議敘。至接緝官亦勒限一年緝拏。能全獲者不論俸滿即升。一名不 獲者罰俸三月。二三名者罰俸六月。四五名者罰俸九月。六名以上者罰俸一年。人犯照案緝 拏。若軍流徒杖笞等犯越獄者。不論名數。獄官革職。該管各官。自一名至十名者俱住俸。 帶罪照限一年督緝。全獲者開復。逾限不獲。一二名照原品調閒散用。三四名者、降一級。五六名者、降二級。七八名者、降三級。九名十名者、降四級。俱調用。十一名以上 者革職。帶罪照限督緝。如限滿不獲。照例計名數多寡。分別議處。其原 帶罪督緝官員。 限滿降調有抵銷留任者。再限一年緝拏。不獲者照接緝官例議處。全獲者亦不議敘。接緝各 官。亦勒限一年督緝。全獲者不論俸滿即升。一名至四名不獲者、罰俸三月。五六名者、罰 俸六月。七八名者、罰俸九月。九名十名以上者、罰俸一年。未獲人犯。照案緝拏。凡署印 官有越獄之事者。照現任官例處分。其虛革虛降官員。限內有事故離任者。照離任官例、罰 俸一年。逃犯責令接管官再限一年緝拏。如能全獲者。不論俸滿即升。若前官已獲一二名。 接管官將所餘逃犯全獲者。不論名數多寡。紀錄一次。逾限不獲者。仍按罪犯輕重。名數多 寡。照接緝官例議處。至於監犯越獄。該管官當時拏獲。或窮追自盡者。俱免處分。若將別 案緝獲賊犯、詐作越獄案內之犯、 報已獲已死者。俱革職。將轉詳官罰俸一年。具題之該 督撫。罰俸六月。如該管官將斬絞重犯越獄隱諱不報者。即行革職。該管官因公出境、有反叛人犯越獄者。照承緝官例處分。若係斬絞 人犯越獄。初 免其處分。限一年督緝。逾限一二名不獲者、罰俸六月。三四名者、罰俸一 年。五六名者、降一級調用。七八名以上者、降二級調用。如係軍流徒杖笞等犯越獄。初 免處分。亦限一年督緝。逾限一二名不獲者、罰俸三月。三四名者、罰俸六月。五六名者、 罰俸一年。七八名以上者、降一級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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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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