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Buwang liu 捕亡六 → Jiliu qiutu 稽留囚徒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3 | |
凡外遣人犯。務令依限解赴。 如有患病應留養者。山海關以內州縣。責成直隸總督查察。山海關以外州縣。責成盛京將軍、及奉天府府尹查察。必驗明患病確實。具結申請。方准照例留養。如有本係 無病、及病已痊愈。率行捏結、及漫無覺察、任其遷延者。即將各該州縣、及該旗員等嚴查處。並飭各屬將每年有無患病留養人犯、及已未起解之處。按季報明該督該府尹、造冊報部查覈。直省遞解人犯。一體照此辦理。 [謹案此條乾隆二十四年定。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