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Buwang qi 捕亡七 → Daozei buxian yi 盜賊捕限一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2 | |
各處民閒被賊打劫。即時擒獲者。不分城內城外。各掌印巡捕等官俱免罪。一 月之外不獲。通行住俸。候拏獲一半以上。方准開支。若中閒能獲別起。及別府州縣正實強 盜。及各越獄重囚。亦准抵數。但不許將照捕名數。朦朧捉拏。以圖抵飾。仍通計一年之內。 除儘數拏獲。及拏獲一半以上免罪者不計外。城內積至五起。城外及無城去處至十起以上。 不分軍 有司掌印巡捕等官。 究問罪。俱降一級。文官送部。武官於本 所各調用。兵備 分巡官。分別罰治。 [謹案此條係原例。雍正三年奏准。今盜案無一月之外。方行住俸。失察 五起以上。方行降調。及拏獲別案盜賊。並越獄犯人。亦准抵算之處。此條刪。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