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(1610)
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→ Zhengwen 正文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Zeidao 賊盜 → Qiangdao 強盜 | |
律/lü 289 | Qiangdao 強盜 (Forcible Robbery) 凡強盜已行,而不得財者,皆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但得財者,不分首從,皆斬。 若以藥迷人圖財者,罪同。 若竊盜臨時有拒捕,及殺傷人者,皆斬。因盜而姦者,罪亦如之。共盜之人,不曾助力,不知拒捕,殺傷人及姦情者,止依竊盜論。其竊盜,事主知覺,棄財逃走,事主追逐,因而拒捕者,自依罪人拒捕律科斷。 一、強盜殺人,放火燒人房屋,姦污人妻女,打劫牢獄、倉庫及干係城池衙門,并積至百人以上,不分曾否得財,俱照得財律,斬。隨即奏請,審決梟示。若止傷人而未得財,比照搶奪傷人律科斷。 一、響馬強盜,執有弓矢軍器,白日邀劫道路,贓證明白,俱不分人數多寡,曾否傷人,依律處決。於行劫去處,梟首示眾。 [萬曆]十六年正月題奉欽依:各處巡按御史,今後奉單強盜,必須審有贓證明確及係當時見獲者,照例即決。如贓跡未明,招扳續緝。涉於疑似者,不妨再審。其問刑衙門,以後如遇鞫審強盜,務要審有贓證,方擬不時處決。或有被獲之時,夥賊供證明白,年久無獲,贓亦花費,夥賊已決無證者,俱引秋後處決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