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 Qing lüli 大清律例 (1740)
Da Qing lüli 大清律例 (1740)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工律 Gonglü → Hefang 河防 → Xiuli qiaoliang daolu 修理橋梁道路 | |
律/lü 436 | Xiuli qiaoliang daolu 修理橋梁道路 凡橋梁道路,府、州、縣佐貳官職專提調於農隙之時,常加點視修理,橋梁務要堅完,道路務要平坦。若損壞失於修理,阻礙經行者,提調官吏,笞三十。此原有橋梁而未修理者。 若津渡之處,應造橋梁而不造,應置渡船而不置者,笞四十。此原未有橋梁而應造置者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