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Wuxing 五刑 → Qianlong ba nian 乾隆八年 | |
一、各省問刑,衙門夾棍,州、縣呈明知府驗烙,知府呈明按察司驗烙,按察使呈明督撫驗烙。其尺寸、長短、宽窄,俱刻於中梃之上。如有擅用未曾驗烙夾棍者,以酷刑題參。此條係乾隆五年閏六月,臣部議覆山東按察司李珣條奏定例。 一、每年於小滿後十日起,至立秋前一日止,將枷責等輕罪人犯,照例减等發落。笞罪,宽免。監禁重犯,令管獄官量加寬恤。刑部現審案件,審明减等,十日一次彙題,其人犯俱交該旗、該地方官暫行保釋,俟立秋後送部發落。 一、每年於小滿後十日起,至立秋前一日止,將枷責等輕罪人犯,照例减等發落。笞罪,寬免。監禁重犯,令管獄官量加宽恤。刑部現審减等案件,先行發落,於按季彙題本内,附疏聲明。其枷號人犯,自小滿後十日起,至立秋前一日止,十一月初一日起,至正月三十日止,均交該地方官、該旗暫行保釋, 俟秋凉春融日,送部補枷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