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Fanzui cunliu yangqin 犯罪存留養親 → Jiang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→ Li 79 | |
原例。 一、凡鬥殺及戲、誤殺人之犯,奉旨准其存留養親者,將該犯枷號兩個月,責四十板,仍令該地方官酌量該犯情由輕重。以傷至數處,及金刃致死者,爲重傷;以爲非金刃,又止一二處,並戲殺、誤殺,爲輕傷。如係有力之家,情重者,追銀五十兩;情輕者,追銀三十兩。如果貧難無力之人,情重者,追銀二十兩;情輕者,追銀十兩,給與死者家屬養贍。該督撫先將該犯情重情輕、有力無力之處,於應付疏内,一併聲明。倘有假揑等弊,除本犯仍照原擬外,查報之地方官,及担結之鄉、保、族長人等,俱照揑報軍、流留養例,分别議處、治罪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