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

條例/tiaoli 41

原例。 凡强盗除殺死人命、姦人妻女、烧人房屋,罪犯深重不准自首外,其夥盗雖曾傷人 隨即平復者,亦姑准自首,照兇徒執持咒器傷人例,問邊遠充軍。其放火燒人空房,及田場 積聚之物者,依律問流。若計所燒之物重於本罪者,發近邊充軍。若事主傷重,雖幸未死, 不准自首。

條例/tiaoli 42

一、跟隨爲盗並未傷人之犯,自行出首,將伊應得之罪,悉行寬免。

條例/tiaoli 43

夥盜除行劫一次者,於事未發之先,自行首出,仍照律免罪外,如行劫二次以上 者,事未發而自首,照未傷人之盗首事未發自首例,發近邊充軍。若聞擎投首,亦照未傷人 之盗首單鋒投首例,發黑龍江等處,給披甲人爲奴。

條例/tiaoli 44

一、傷人夥盜自首,即照未傷人盗首自首之例。如事未發自首者,仍照本例擬軍。遇 有脱逃擊獲,加等調發。如係聞擎投首者,發遣黑龍江等處,給披甲人爲奴。遇有脱逃,獲 日請旨,即行正法。

條例/tiaoli 45

原例。 一、凡未傷人之盗首,能於未發時自首者,發近邊充軍。至開鋒投首,與悔過自首者 不同,照情有可原之例發遣。富家盜線,如有自首,及聞擎投首者,亦照未傷人之盗首,分 别充軍、發遣。

條例/tiaoli 46

一、强盗爲首傷人,傷輕平復,自行投首者,擬監候,不得違請减等。其餘自首條 款,仍照定例遵行。

條例/tiaoli 47

移改。 凡强盗除殺死人命、姦人妻女、燒人房屋,罪犯深重,及毆事主至折傷以上,首夥 各犯俱不准自首外,其傷人首盜,傷輕平復,無論事未發而自首,及聞擎投首者,俱擺斬監 候。未傷人之首盗,能於事未發時自首者,發近邊充軍。如係聞鋒投首,照情有可原例,發 遭黑龍江等處,給披甲人爲奴。至未傷人之夥盜,行劫僅止一次,事未發而自首者,照律免 罪。如係聞馨投首,於情有可原發遣本罪上减一等,杖一百,徒三年。若夥盜曾經傷人,及 行劫二次以上,事未發而自首,發近邊充軍。如係開擎投首,照情有可原例發遣。窗家盗 線,如有自首,及聞馨投首者,即照未傷人之盗首,分别充軍、發遣。以上各犯遇有脱逃被 獲,軍罪加等調發。其减發黑龍江者,請旨即行正法。其放火燒人空房,及田場積聚等物 之强盗自首,依放火故燒本律援流。若計所燒之物重於本罪者,發近邊充軍。

條例/tiaoli 48

原例。 一、凡盗首傷人逃逸後,若能捕獲他盗解官投首者,照傷人盗犯自首擬軍例减一等, 杖一百,徒三年。

條例/tiaoli 49

移改。 一、凡盗首傷人逃逸後,若能捕獲他盗解官投首者,照傷人夥盜自首擬軍例减一等, 杖一百,徒三年。

條例/tiaoli 50

删除。 一、凡强盗行劫數家而止首一家者,除所劫數家若係盜首及殺死人命、姦人妻女、 燒人房屋等項,例 不准自首者,仍 分别定擬外,如俱係例准自首之罪,將本犯免死應發黑龍 江,給新满洲披甲之人爲奴者,照徒、流遷徙地方條下發遣之例問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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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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