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徒流遷徙地方 → 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→ Li 122 | |
修改。 一、各省僉發軍、流人犯,除廣西土司所屬地方,不得撥發安置,並廣東瓊、連二屬,及 四川、湖南有苗民州、縣,令解巡撫衙門,就地方情形通融派撥,不得與苗民聚處外,餘俱按 照軍、流道里表内應發省分,毋庸指定府、州,悉聽該省督、撫按其所犯罪名,查照軍、流道里 表,酌量州、縣大小、遠近,在配軍、流多寡,均匀撥發。起解省分,預行咨明應發省分督、撫,先期定地, 飭知入境首站州、縣, 隨到隨發,其解犯兵牌内填明解赴某省入境首站某州、縣,遵照定地轉解配所投收申繳字樣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