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徒流遷徙地方 → Qianlong liushi nian 乾隆六十年 → Li 160 | |
一、發往伊犁、烏魯木齊等處為奴遣犯,呈請願入鉛、鐵等廠效力者,除奉特旨發遣, 及有關大逆緣坐發遭人犯,不許做工帮捐外,其餘不論罪由輕重,咨部記檔,五年期滿為民 後,有仍願留廠效力者,再行細核原犯罪由,罪重者,不准留廠;罪輕者,報部核覆, 再加至 . 十二年。如果始終效力奮免,准其回籍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