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徒流遷徙地方 → Jiaqing shiwu nian 嘉慶十五年 → Li 218 | |
原例。 發遣新疆效力官犯,如 從前所犯僅止革職及由徒、杖等罪加重發往新疆者,到成 後已滿三年,聽該將軍及各該處辦事大臣具奏,奉旨准其釋回者,即令回旗、回籍。若原犯 軍、流從前加重改發新疆者,定限十年期滿,該將軍等遵例 奏聞,如蒙允准, 亦即令各回旗、 籍,毋庸仍照原犯軍、流再行發配。若三年、十年期滿具奏,奉旨再留幾年者,侯所留年限 滿日,即行照例發回,不必復奏。至官員、軍民人等,有犯軍、流等罪,即照本律定擬,不得 以“情節較重”字樣,議改發新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