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Li lü 吏律 → Gongshi 公式 → Jiangdu luling 講讀律令 | |
原律。 一、凡國家律令,叅酌事情輕重,定立罪名,頒行天下,永為遵守。百司官吏務要熟讀,講明律意, 剖决事務。每遇年終,在內從察院,在外從分廵御史、提刑按察司官,按治去處考校。 若有不能講解、不曉律意者,初犯罰俸錢一月,再犯笞四十、附過,三犯於本衙門遞降敘用。 其百工技藝諸色人等,有能熟讀講解、通曉律意者,若犯過失及因人連累致罪,不問輕重,並免一次。 其事干謀反、逆叛者,不用此律。〇若官吏人等挾詐欺公妄生異議,擅為更改變亂成法 即律令者,斬監候。 原律。 一、凡國家律令,叅酌事情輕重,定例罪名,頒行天下,永為遵守,百司官吏務要熟讀,講明律意, 剖决事務。每遇年終,在内、在外各從上司官考校。若有不能講解、不曉律意者,官罰俸一月, 吏笞四十。〇其百工、技藝诸色人等,有能熟讀講解、通曉律意者,若犯過失及因人連累致罪, 不問輕重,並免一次。其事干謀反、逆叛,不用此律。〇若官吏人等挾詐欺公,妄生異議, 擅為更改,變亂成法即律令者,斬監候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