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Hu lü 戶律 → Hunyin 婚姻 → Qiangzhan liangjia qinü 强佔良家妻女 → Jiaqing ershisi nian 嘉慶二十四年 | |
原例。一、凡聚眾夥謀、搶奪曾經犯姦婦女已成,無論在途、在室,首犯,發回城給大小伯克及力能管束之回子為奴; 為從帮搶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同謀未經同搶之犯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圖搶未成,首犯,杖一百,流三千里;為從帮搶者,杖一百,徒三年; 同謀未經同搶之犯,杖九十,徒二年半。如婦女犯姦後,已經悔過自新,確有證據者,仍以良人婦女論。 修改。 一、凡聚眾夥謀、搶奪曾經犯姦婦女已成,無論在途、在室,首犯,改發雲貴、兩廣烟瘴地方充軍;為從帮搶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 同謀未經同搶之犯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圖搶未成,首犯,杖一百,流三千里;為從帮搶者,杖一百,徒三年;同謀未經同搶之犯,杖九十, 徒二年半。如婦女犯姦後,已經悔過自新,確有證據者,仍以良人婦女論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