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Hu lü 戶律 → Cang ku 倉庫 → Xuchu tongguan zhuchao 虚出通關硃鈔凡錢糧通完,出給紅印長單,為通關;倉庫截收,則暫給紅批照票,為硃鈔。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→ Li 3 | |
修改。 一、凡州、縣倉庫錢糧,責成知府,嚴行盤查,於每年奏銷時,出具所管州、縣倉庫實貯、無虧印結,造冊申詳保题。 仍令不時盤查,一有虧空,無論幾時察出,立即列揭請叅,免其治罪、分赔。如知府通同徇隱,别經發覺,將知府革職離任。 先於本犯名下追賠,勒限三年。如果家產全無,無力完帑,將未完銀米等項,無論侵那,俱著落知府獨賠。 如止盤查不實,不行揭報,審係州、縣侵欺,將知府照失察侵盜本例議處,免其分赔。審係州、縣那移,亦先於本犯名下著追,勒限三年。 如果家產全無,無力完帑,將未完銀米等項,責令知府分賠一半。如知府查出虧空,揭報司道,司道不即轉揭,及司道已經轉揭, 督撫不即題叅,許知府竟揭部院,將不轉、不叅之督撫、司道議處,著令分賠。如督撫、司道明知州、縣虧空,不即報叅, 及為設法彌補,於本犯勒追限滿之日,著落督撫、司道分賠,仍交部照例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