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Hu lü 戶律 → Kecheng 課程課考稅物之錢程者,謂物有貴賤,課有多寡,如地利之有程限也。 → Renhu kuidui kecheng 人戶虧兌課程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→ Li 2 | |
原例。 一、鹽課錢糧不完者,將經督各官照分數議處外,其各商名下應完鹽課,作為十分,欠不及一分者,責二十板; 欠一分者,枷號一箇月,責二十板;欠二分者,枷號一個月半,責二十五板;欠三分者,枷號兩箇月,費三十板; 欠四分者,枷號兩個月半,責三十五板;欠五分者,枷號三個月,责四十板。以上欠課,各商題叅之日, 扣限一箇月全完者,免處。如逾限不完,照此例責。如於枷限内照數全完者,釋放免責。如枷限滿日,仍全不完納, 除杖責外,將該商咨叅革退,並帶徵等項,俱以引窩變抵。欠六分者,將該商杖六十,徒一年, 所欠課項限四個月全完;欠七分者,杖七十,徒一年半,限六個月全完;欠八分者,杖八十,徒二年, 限八箇月全完;欠九分者,杖九十,徒二年半,限十箇月全完;欠十分者,杖一百,徒三年,限一年全完。 以上自六分至十分,將該商鎖禁,嚴查家產。如限内全完,革退,商人免其杖、徒。倘逾限不完,即將該商發配, 所欠新課帶徵等項,著落引窩家產變抵。其額徵錢權,果能於歲内如數全完,該御史按其課項多寡,量給花紅匾額, 以别優劣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