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Bing lü 兵律 → Jun zheng 軍政 → Jibian liangmin 激變良民 → Qianlong wu 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→ Li 3 | |
原例。 一、直省刁惡頑梗之輩,假地方公事,强行出頭,逼勒平民約會抗糧,聚眾聯謀斂錢搆訟,抗官塞署,或有寃抑不於上司控告,擅自聚眾至四五十人者,地方官與同城武職,無論是非曲直,挐解審究。為首者,照光棍例,擬斬立決;為從,擬絞監候。其逼勒同行之人,各杖一百。承審官若不將實在為首之人擬罪,混行指人為首者,革職,從重治罪。其同城專汛武職不行擒挐,及該地方文職不能彈壓撫恤者,俱革職。其該管之文武上司官,徇庇不即申報,該督撫、提鎮如不行題叅者,俱交該部照例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