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

條例/tiaoli 118

原例。一、強盜殺人,放火燒人房屋,姦污人妻女,打劫牢獄、倉庫,及干係城池、衙門,並稽至百人以上,不分曾否得財,俱照得財律,斬,隨即奏請審决梟示。若止傷人而未得財,比照搶奪傷人律科斷。凡六項有一於此,即引梟示。隨犯摘引所犯之事。

條例/tiaoli 119

一、凡響馬强盗,執有弓矢、軍器,白日邀劫道路,贓證明白者,俱不分人數多寡,曾否傷人,依律處決,於行刦處梟首示眾。如傷人不得財,依白晝指奪人,斬。其江洋行刦大盗,俱照此例立斬梟示。

條例/tiaoli 120

修改。一、強盜殺人,放火燒人房屋,姦污人妻女,打劫牢獄、倉庫,及干係城池、衙門,並積至百人以上,不分曾否得財,俱照得財律,斬,隨即奏請審決梟示。凡六項有一於此,即引梟示,隨犯摘引所犯之事。若止傷人而未得財,首犯,斬監候;為從,發黑龍江為奴。如未得財又未傷人,首犯,發黑龍江為奴;從犯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
條例/tiaoli 121

一、凡響馬强盗,執有弓矢、軍器,白日邀劫道路,贓證明白者,俱不分人數多寡,曾否傷人,依律處決,於行刦處梟首示眾。如傷人不得財,首犯斩監候,為從發黑龍江為奴,如未得財又未傷人,首犯發黑龍江為奴,從犯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其江洋行刦大盗,俱照此例立斬梟示。

條例/tiaoli 122

原例。 一、捕役為盗,雖非造意為首,均照造意為首律,擬斬立決。其失察之該管官,交部議處。如該管官逼勒改供,或揑稱革役,該管上司不能查出,一併交部照例議處。如捕役與鉅盗交結往來,奉差緝拿,走漏消息,及非伊承緝之案,漏信脫逃者,不分曾否得財,均照本犯之罪治罪。

條例/tiaoli 123

一、承緝盜案汛兵,有審係分贓通賊者,均與盜賊同科。若知情故縱者,照窩主知情存畱例分别治罪。如並未知情,止係查緝不力者,照不應重律科斷。

條例/tiaoli 124

修併。 一、捕役及防守墩卡並承緝盜案汛兵為盗,雖非造意為首,均照造意為首律,擬斬立决。其失察之該管官,交部議處。如該管官逼勒改供,或揑稱革役,該管上司不能查出,一併交部照例議處。如捕役兵分贓通賊,及與矩盗交結往來,奉差緝擎,走漏消息,及非伊承辑之案,滿信脫逃者,不分曾否得財,均照本犯之罪治罪。若知情故縱者,照寄主知情存畱例分别治罪。如並不知情,止係查緝不力者,照不應律科斷。

條例/tiaoli 125

原例。 一、强、竊盜賊到案,審實,先將各犯家產封記,其有現獲之贓,各令事主認領,如不足原失之數,將同時所起無主贓物賠捕,餘剩者入官。如仍不足,再將盗犯家產變賠。如該犯之父、兄、弟、伯、叔知情分贓,並另有窩家者,審明治罪,亦著落伊等名下追賠。倘案内各盗或有並無家產,以及外來之人無從封記開報者,將案内盗犯及窩家有家產者除應賠本身贓物外,或有餘剩,概行變價代賠。若諸色人典當收買贓物,不知情者,勿論,止追原贓,其價於犯人名下追徵給主。倘有將無干親族及並未分威之親屬株連赔累,該督、撫查叅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126

修改。 一、凡盗犯到案,審實,先將各犯家產封記,候題結之日,將盗犯家產變賠。如該犯之父、兄、弟、伯、叔知情分贓,並另有窩家者,審明治罪,亦著落伊等名下追賠。倘案内各盗或有並無家產,以及外來之人無從封記開報者,將案内盗犯及窩家有家產者,除應賠本身贓物外,或有餘剩,概行變價代賠。倘有將無干親族及並未分贓之親屬株連賠累,該督、撫查叅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127

一、强、竊盜賊現獲之贼,各令事主認領外,如强盗贓不足原失之數,將無主赚物賠補,餘剩者入官。如仍不足,將盗犯家產變價賠償。若諸色人典當收買盗贼及竊賊,不知情者,勿論,止追原贓,其價於犯人名下追徵給主。

條例/tiaoli 128

原例。 一、凡用藥迷人已經得財之案,將起意為首,及下手用藥迷人並迷竊已至二次,及首先傳授藥方之犯,均照强盗律,擬斬立決;其餘為從者,俱照强盗免死减等例,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。其有人已被迷,經他人救醒,雖未得財,將首先傳授藥方轉傳害,及下手用藥迷人之犯,均擬斬監候,入於秋審情實。若甫經學習,雖已合藥即行敗露,或被迷之人當時知覺,未經受累者,均發往伊犂等處為奴。倘到配之後,故智復萌,將藥方傳授與人,及復行迷竊並脱逃者,請旨即行正法。其案内隨行為從之犯,仍各依名例定擬。

條例/tiaoli 129

修改。 一、凡用藥迷人已經得財之案,將起意為首,及下手用藥迷人並迷竊為從已至二次,及首先傳授藥方之犯,均照强盗律,擬斬立決;其餘為從者,俱改發回城為奴。其有人已被迷,經他人救醒,雖未得財,將首犯傳授藥方轉傳害,及下手用藥迷人之犯,均擬斬監候,入於秋審情實。若甫經學習,雖已合藥即行敗露,或被迷之人當時知覺,未經受累者,均發往伊犂等處為奴。倘到配之後,故智復萌,將藥方傳授與人,及復行迷竊並脱逃者,請旨即行正法。其案内隨行為從之犯,仍各减一等定擬。

條例/tiaoli 130

原例。一、洋盗案内,如係被脇在船,止為盜匪服役,並未隨行上盗者,發往回疆為奴。其雖經上盗,僅止在外瞭望、接遞財物,並無助勢搜贓情事者,改發黑龍江給打牲索倫達呼爾為奴。

條例/tiaoli 131

修改。一、洋盗案内,如係被脇在船,止為盜匪服役,或事後被誘上船,及被脇雞姦,並未隨行上盗者,自行投首,照律免罪。如被拿獲者,均杖一百、徒三年。年未及歲者,仍照律收贖。如已經在盗所自行逃回,欲行投首,尚未到官即被挐獲者,仍同自首免罪。若已經到家,並不到官呈首,旋被挐獲者,不得同自首論。其雖經上盗,僅在外瞭望、接遞財物,並無助勢搜贓情事者,改黑龍江給打牲索倫達呼爾為奴。

條例/tiaoli 132

原例。 一、尋常盗劫未經傷人之夥犯,如曾經轉糾黨羽,持火執械,塗臉入室,助勢搜贓,架押事主送路,到案誣扳良民,並行刦已至二次,及濱海、沿江行刦客船者,一經得財,俱擬斬立決,不得以情有可原聲請。其止在外瞭望、接遞財物,並未入室搜贓,並被人誘脅隨行,及年歲尚未成丁,或行刦此一次,並無惡情狀者,仍以情有可原免死發遣。倘地方有司有心姑息,曲為開脫,該督、撫據實題叅,交部嚴加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133

修改。一、尋常盗劫未經傷人之夥犯,如曾經轉糾黨羽,持火執械,塗臉入室,助勢搜贓,架押事主送路,到案誣扳良民,並行刦已至二次,及濱海、沿江行刦客船者,一經得財,俱擬斬立決,不得以情有可原聲請。其止在外瞭望、接遞財物,並未入室搜贓,並被人誘脅隨行,或行刦止此一次,並無兇惡情狀者,仍以情有可原免死發遣。倘地方有司有心姑息,曲為開脫,該督、撫據實題叅,交部嚴加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134

續纂。 一、强盗行刦數家止首一家者,發極邊足四千里充軍。如脱逃被獲,照例加等調發。

條例/tiaoli 135

一、竊盜拒捕,刃傷事主,罪應擬絞之犯,如聞挐畏懼,將原贓送還事主,確有證據者,准其照聞拏投首例,量減擬流。若止係一面之詞,别無證據,仍依例擬絞監候,秋審時入於緩决。

條例/tiaoli 136

一、因竊盜而强姦人婦女,凡已成者,擬斬立決;同謀未經同姦,及姦未成者,皆斬監候。共盗之人不知姦情者,審確止依竊盜論。

條例/tiaoli 137

一、洋盗案内除被脇接贓、瞭望僅止一次者,照例發黑龍江給打牲索倫達呼爾為奴外,其有接贓、瞭望已至二次者,即照二次以上例,斬決梟示,不應聲明被脅字樣。如投回自首,尚知畏法,仍照接贓一次例,改發索倫達呼蘭為奴。

條例/tiaoli 138

删除。一、粵東拿獲强盗,除竊盜臨時行强搶竊,拒捕傷人,或被人誘脅隨行,及年幼尚未成丁,並糾夥不及十人,俱仍照舊例辦理外,如出劫洋面,或在陸路謀劫,糾夥至十人以上,無論犯次多寡,曾否入室搜贓,均不得以情有可原聲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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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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