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uan yu shang 斷獄上 → gujin gukan pingren 故禁故勘平人 → 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奉天地方審理事件,人犯到案,先將鎖鏈盤於地上,令其膝跪,又以經條互擊其脊, 著永行禁止。 移併。 一、凡問刑各衙門一切刑具,除例載夾棍、桚指、枷號、竹板,遵照題定尺寸、式樣,官 為印烙、頒發外,其擰耳、跪鏈、壓膝、掌責等刑,准其照常行用。如有私自創設刑具,致有 一、二、三號不等,及私造小夾棍、木棒錘、連根帶鬚竹板,或擅用木架撑執、懸吊、敲踝,針 刺手指,或數十觔大鎖並聯枷,或用荆條互擊其背,及例禁所不及載一切,任意私設者, 均屬非刑。仍即嚴叅,照 違制律,杖一百。其有將無辜干連之人,濫行拷訊,及將應行審訊 之犯,恣意凌虐,因而致斃人命者,照非法毆打致死律治罪。上司各官,不即題叅,照徇庇 例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