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Daoguang si nian道光四年

條例/tiaoli 102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男子拒姦殺人,除死者與兇犯年歲相當,或僅大三五歲,事後指姦無據者, 仍照謀、故、鬥殺本律定擬外;如死者年長兇手十歲以外,而又當場供證確鑿,及死者生供 足據,或屍親供認可者,無論謀、故、鬥、毆,俱照鬥殺律减一等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奏請 定奪。如死者雖無生供,而年長兇手十歲以外,確係拒姦起釁,別無他故者,或年長兇手雖 不及十歲,而拒姦供證可憑,及圖姦生供可據者,無論謀、故、鬥殺,均照擅殺罪人律,擬絞 監候。

條例/tiaoli 103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男子拒姦殺人,如死者年長兇犯十歲以外,而又當場供證確鑿,及死者生供足據, 或親供認可還,三項兼備,無論謀、故、鬥殺;兇犯年在十五歲以下,殺係登時者,勿論;非 登時而殺,杖一百,照律收贖。年在十六歲以上,登時殺死者,杖一百,徒三年;非登時而 殺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至死者雖無生供,而年長兇犯十歲以外,確係拒姦起釁,别無他故; 或年長兇犯雖不及十歲,而拒姦供證確鑿,及死者生供足據,或親供認可還,三項中有 於此;兇犯年在十五歲以下,登時殺死者,杖一百,徒三年;非登時而殺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 俱依律收贖。年在十六歲以上,無論登時與否,均照擅殺罪人律,擬絞監候。如死者與兇 犯年歲相當,或僅大三五歲,審係因他故致斃人命,搜供拒姦狡飾者,仍分别謀、故、鬥殺, 各照本律定擬,秋審實、緩,亦照常辦理。若供係拒姦,並無證佐及死者生供,審無起釁别 情,仍按謀、故、鬥殺各本律定擬,秋番俱於緩决。至先被雞姦,後經悔過拒絕,確有證 據,須被逼姦,將姦匪殺死者,無論謀,故、鬥殺,不問兇犯與死者年歲若干,悉照擅殺罪人 律,擬絞監候。其因他故致斃者,仍依謀、故、鬥殺各本律問擬。

條例/tiaoli 104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凡非應許捉姦之人,有殺傷者,各依謀、故、鬥殺傷論。如為本夫及有服親屬糾往 捉姦,殺傷姦夫,無論是、否登時,俱照擅殺傷罪人科斷。

條例/tiaoli 105 tiaoli條例

一、凡姦情確鑿,本夫及應許捉姦親屬,起意殺死姦夫案内,其聽從加功者,無論應許 捉姦之親屬,及不應捉姦之外人,審明係激於義忿,悉照共毆餘人律,杖一百。如有挾嫌 妒姦,謀、故别情,乘機殺害,圖泄私忿者,仍照謀、故本律問擬。

條例/tiaoli 106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凡非應許捉姦之人,有殺傷者,各依謀、故、鬥殺傷論。如為本夫、本婦及有服親 屬糾往捉姦,殺死姦夫,暨圖姦、強姦未成罪人者,無論是否登時,俱照擅殺罪人律,擬絞 監候。若止毆傷者,非折傷,勿論。折傷以上,仍以鬥傷定擬。

條例/tiaoli 107 tiaoli條例

移改。 一、凡擅殺姦盜,及别項罪人案内餘人,無論謀殺、加功及刃傷、折傷以上,並兇器傷 人,悉照共毆餘人律,杖一百。正犯罪止擬徒者,餘人杖八十。如有挾嫌媾姦,謀故别情, 乘機殺傷,圖泄私忿者,仍照謀、故殺及刃傷、折傷、兇器傷人各本律、本例問擬。

條例/tiaoli 108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非姦所獲姦,將姦婦逼供而殺,審無姦情確據者,依毆妻至死論。如本夫登時姦 所獲姦,將姦婦殺死,姦夫當時脱逃,後被拿獲到官,審明姦情情實,姦夫供認不諱者,將姦 夫擬絞監候,本夫杖八十。其非姦所獲姦,或聞姦數日,殺死姦婦,姦夫到官供認不諱,確 有實據者,將本夫照已就拘執而擅殺律,擬徒。姦夫,杖一百,徒三年。

條例/tiaoli 109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非姦所獲姦,將姦婦逼供而殺,審無姦情確據者,依毆妻至死論。如本夫姦所獲姦,登時將姦婦殺死,姦夫當時脱逃,後被挐獲到官,審明姦情是實,姦夫供認不諱者, 將姦夫擬絞監候,本夫杖八十。若姦所獲姦,非登時將姦婦殺死,姦夫到官供認不諱,確 有實據者,將姦夫擬杖一百、流三千里,本夫杖一百。其非姦所獲姦,或聞姦數日,將姦 婦殺死,姦夫到官供認不諱,確有實據者,將本夫照已就拘執而擅殺律,擬徒。姦夫,杖 一百、徒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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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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