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renming 人命 → shasi jianfu 殺死姦夫 | |
原律。一、凡妻妾與人通姦,而本夫於姦所親獲姦夫、姦婦,登時殺死者,勿論。若止殺死姦 夫者,姦婦依和姦律斬罪,入官為奴。或調戲未成姦,或雖成姦已就拘執,或非姦所捕獲,皆不得拘 此律。其妻、妾因姦同謀殺死親夫者,凌遲處死;姦夫處斬。監候。若姦夫自殺其夫者, 姦婦雖不知情,絞。監候。 一、登時姦所獲姦,止殺姦婦,或非姦所,姦夫已去,將姦婦逼供而殺,俱依毆 妻至死。已離姦所,本夫登時逐至門外殺之,止依不應杖;非登時,依不拒捕而殺。姦夫奔走良久, 或趕至中途,或聞姦次日追而殺之,依故殺;併姦夫已就拘執而毆殺,或雖在姦所捉摸,非登時而殺,並須 引夜無故入人家已就拘執而擅殺至死例。本夫之兄弟,及有服親屬,或同居人,或應捕人,皆許捉姦。 其婦人之父母、伯叔、姑、兄姊、外祖父母,捕姦殺傷姦夫者,與本夫同。但卑幼不得殺尊長,犯,則依故殺 伯叔母、姑、兄姊律科斷。尊長殺卑幼,照服輕重科罪。弟見兄妻與人行姦,趕上殺死姦夫,依罪人不拒 捕而穀。外人或非應捕人,有殺傷者,並依鬥殺傷論。姦婦自殺其夫,姦夫果不知情,止科姦罪。 因姦謀殺本夫,傷而不死,姦婦依謀殺夫已行,斬;姦夫依謀殺人,傷而不死,從而加功,满流。若是造意, 依造意,絞。姦夫自殺夫之父母,以便往來,姦婦雖不知情,亦絞。叔、嫂通姦有指實,本夫得知,不 於所而殺二命,依本犯應死而擅殺。以上先須姦情確審得實,乃坐。 凡妻、妄與人通姦,而本夫於姦所親獲姦夫、姦婦,登時殺死者,勿論。若止殺死姦夫 者,姦婦依和姦律罪,當官嫁賣,身價入官。或調戲未成姦,或雖成姦已就拘執, 或非姦所捕獲, 皆不得拘此律。其妻、妾因姦同謀殺死親夫者,凌遲處死;姦夫處斬。監候。若姦夫自殺其 夫者,姦婦雖不知情,絞。監候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