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Daoguang shisi nian 道光十四年

條例/tiaoli 110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本夫、本婦有服親屬捉姦,殺死犯姦尊長之案,除犯時不知,及止毆傷者,均照律 勿論外;如殺死本宗期、功尊長,無論是、否登時,皆照卑幼毆、故殺期、功尊長本律擬罪。 法司夾簽聲明,奉旨下九卿核擬,量從末减者,期親及本宗大功、小功,均减為擬斬監候。 若殺係本宗緦麻及外姻功、總尊長,亦仍照毆、故殺本律擬罪。法司於核擬時,如係登時殺 死者,亦夾簽聲明,奉旨下九卿核擬,减為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若殺非登時,各依本律核 擬,毋庸夾簽聲明。

條例/tiaoli 111 tiaoli條例

一、本夫捉姦,殺死犯姦有服尊長之案,除犯時不知,及止毆傷者,均照律勿論外;其 於姦所親獲姦夫、姦婦,登時殺死者,或姦所而非登時,及非登時又非姦所,或就執而 殺,如係本宗期、功尊長,皆照卑幼毆、故殺尊長本律擬罪。法司夾簽聲明,奉旨下九卿 核擬,量從末减者,期親,减為擬斬監候;功服,减為杖一百、流三千里;若殺係本宗緦麻及 外姻功、總尊長,亦仍照毆、故本律擬罪。法司於核擬時,隨本聲明,量减為杖一百、流三千 里。恭候欽定。

條例/tiaoli 112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本夫、本婦有服親屬捉姦,殺死犯姦尊長之案,除犯時不知,依凡人一例定擬,及 止毆傷者,仍予勿論外;如殺死本宗期、功尊長,無論是、否登時,皆照卑幼毆、故殺期、功尊 長本律擬罪。法司夾簽聲明,奉旨下九卿核擬,量從末减者,期親及本宗大功、小功,均 减為擬監候。若殺係本宗緦麻及外姻功、總尊長,亦仍照毆、故殺本律擬罪。法司於核 擬時,如係登時殺死者,亦夾簽聲明,奉旨下九卿核擬,减為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若殺非 登時,各依本律核擬,毋庸夾簽聲明。

條例/tiaoli 113 tiaoli條例

一、本夫捉姦,殺死犯姦有服尊長之案,除犯時不知,依凡人一例定擬,及止毆傷者, 仍予勿論外;若於姦所親獲姦夫、姦婦,登時殺死者,或姦所而非登時,及非登時又非姦所, 或已就執而殺,如係本宗期、功尊長,均照卑幼賢、故殺尊長本律擬罪。法司夾簽聲明, 奉旨下九卿核擬,量從末减者,期親,减為擬斬監候;功服,减為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若殺 係本宗緦麻及外姻功、總尊長,亦仍照毆,故本律擬罪。法司於核擬時,隨本聲明,量减為 杖一百、流二千里。恭候欽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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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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