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ouou shang 鬥毆上 → baogu xianqi 保辜限期保,養也。辜,罪也。保辜,謂毆傷人未至死,當官立限以保之。保人之傷,正所以保己之罪也。 → 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原毆傷輕,因風身死,除在保辜正限内死者,將毆打之人照例擬流,及在正限後十日外死者,止科傷罪外,其雖過正限,尚在十日之内死者,照毆人致廢疾律,杖一百,徒 三年。 一、因風身死之案,除原毆並非致命之處,又非極重之傷,仍照舊例辦理外,如當致命 之處而傷輕,或傷重而非致命之處,必死在十日之外,方准聲請依例改流。其致命重傷,及 雖非致命傷至骨斷、骨損,即身死在十日以外,均不得援照因風身死之例聲請,仍依本律擬 以絞抵。 修改。 一、因風身死之案,除原毆並非致命之處,又非極重之傷,仍照例辦理外,如當致命之 處而傷輕,或傷重而非致命之處,必死在十日以外,方准聲請改流。其致命重傷,及雖非致 命傷至骨損、骨斷,即死在十日以外,仍依本律擬以絞抵。若已逾正限,尚在餘限十日之内 死者,照毆人至廢疾律,杖一百,徒三年。至正限後餘限外身死者,止科傷罪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