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susong 訴訟 → wugao 誣告 → Daoguang si nian 道光四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凡誣良為竊,嚇詐逼認,因而致死,照誣告致死律,擬絞監候。如係因拷打傷重致 死者,照故殺律,擬斬監候。 修改。 一、凡誣竊致斃人命之案,如死者實係良民,不問是否有心誣竊,及死雖舊匪,而誣竊 出於有心,拷打傷重致死者,俱擬斬監候。如誣竊出於無心,將良民誣告到官,及捆縛、嚇 詐、逼認致令自盡者,或有心誣指良民為竊,僅止空言查問,及誣告到官,並捆縛、嚇、逼 認致令自盡者,或有心將舊匪誣告到官,及捆縛、嚇詐、逼認致令自盡者,或無心誣指舊匪 為竊,拷打致死者,俱擬絞監候。若無心誣指良民,或有心誣指舊匪為竊,僅止空言查問, 致令自盡者,或無心誣告舊匪到官,及捆縛、嚇詐、逼認致令自盡者,俱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 若無心誣指舊匪為竊,僅止空言查問,致令自盡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