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Gong lü 工律 → yingzao 營造 → shan zaozuo 擅造作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| |
不干礙之人依其親具招情代寫。若吏典代寫,即罪無出入,亦以違制論。 續增現行例 一、凡京城各處修理工程,工價五十兩以内、物料銀二百兩以内者,照依各處印文,准 其修理。其工價銀五千兩以上、物料銀二百兩以上者,着該處料估啟奏工部差官覆核,會 同該處官員、首領、監修,將用過錢糧,着管工官名下錯算。如多用錢糧,不行啟奏即便承 修者,將行文與承修堂、司官交與該部議處。若物料工價甚多,而分為幾段陸續行文,俱稱 五十兩以内不奏者,查出亦交與該部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