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Gong lü 工律 → yingzao 營造 → shan zaozuo 擅造作 | |
原律。 一、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,應申上而不申上,應待報而不待報,而擅起差人工作 者,即不科斂財物。各計所役人雇工錢,每日八分五釐五毫,以坐贓致罪論。若非法所當 為而輒行營造,及非時所為而行起差人工營造者,雖已申請待報,其計役坐贓之罪亦如不申 上、待報者坐之。其軍民官司如遇城垣坍倒,倉庫、公廨損壞,事势所不容緩。一時起差丁夫、 軍人修理者, 雖不申上、待報,不為專擅。不在此坐贓論罪之限。若營造計可申請合 用財物,及人工多少之數於上而不實者,笞五十。若因申請不實,以少計多,而於合用本數之外,或 已損財物,或已費人工,各併計所捐物價及所費雇工錢,罪有重於笞五十者,以坐贓致罪論。 罪止杖一百、徒三年。贓不入己,故不還官。 不干礙之人依其親具招情代寫。若吏典代寫,即罪無出入,亦以違制論。 原律。 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,應由上而不申上,應待報不待報,而擅起差人工者,即不科斂 財物。各計所役人雇工錢,每日八分五釐五毫,以坐贓致罪論。若非法所當為而行營造,及 非時所可為而行起差人工營造者,雖已申請待報,其計役坐贓之罪 亦如不申上、待報者坐之。其 軍民官司如遇城垣坍倒, 倉庫、公解損壞,事势所不容緩。一時起差丁夫、軍人修理者,雖不申 上、待報,不為擅專。不在此坐贓論罪之限。若營造計料申請合用財物,及人工多少之數於上 而不實者,笞五十。若因申請不實,以少計多,而於合用本数之外,或已損財物,或已费人工,各 併計所捐物價及所費雇工錢,罪有重於笞五十者,以坐贓致罪論。罪止杖一百、徒三年。職不入 己,故不還官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