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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

1652議准。凡贓罰銀。刑部按季造冊咨送戶部。專官管理。稽察完欠。直隸責成道員及推官。各省責成按察司及推官。統計歷年未完贓罰變價等銀。立限嚴催。逾限不完。照分數議處。每年察叅一次。

1655議准。贓罰變價。承追推官州縣官估勘不實者。各降職一級分賠。

1662諭。凡應追贓罪等項銀兩年久不完者。該管官察明果係家產盡絕。即行具題。將本犯入官。不必復行追銀。又題准。欠贓正犯身故。家產盡絕者。贓銀免追。妻亦免入官。

1665覆准。凡贓 罪流徒笞杖等犯。若因家產盡絕。即令入官。較之原罪反重。仍照原罪的決。免其入官。 又覆准。凡貪官蠹役贓罰銀。果家產盡絕不能完納。在赦前者。免其入官。在赦後者。仍將本犯入官。

1666覆准。凡侵盜錢糧贓重罪至死者。照例正法。所侵錢糧。勒限一年追完。如不完。將妻及未分家之子。並家口財產入官。其流罪以下所侵錢糧。限六 箇月追完。如不完。將本犯並妻及未分家之子流徙上陽堡。家口財產變價入官。若此等人犯 遇赦免罪追贓者。亦限一年追完。如限內不能完者。將本犯及妻並未分家之子。仍分別入官 流徙。

1667題准。推官已經奉裁。贓罰銀責成知府管理。

1673覆准。凡追比侵盜錢糧犯人贓私。如果家產盡絕不能完納。該督撫取結具題。免其追贓。並免其入官流徙。若家產未盡。徇庇捏結者。從重議處。其追贓限期。俱改限一年。

1675覆准。凡應追贓銀。在直省者。該督撫責令府州縣官嚴追。在旗下者。該都統副都統責令佐領驍騎校等嚴追。如承追官遲延以致逾限不完者。督撫都統副都統題叅。送部議處。不行題叅送部者。一併議處。又議准。經徵經催贓贖錢糧。初叅州縣官欠不及一分者。停升督催。欠一分者。罰俸六月。欠二分者。罰俸一年。欠三分者。降俸一級。欠四分者。降俸二級。欠五分者。降職一級。欠六分者。降職二級。欠七分者。降職三級。欠八分者。降職四級。俱帶罪督催。完日開復。欠九分十分者革職。司道府直隸州官欠不及一分者。停升督催。欠一分者。罰俸三月。欠二分者。罰俸六月。欠三分者。罰俸一年。欠四分者。降俸一級。欠五分者。降俸二級。欠六分者。降職一級。欠七分者。降職二級。欠八分者。降職三級。欠九分者。降職四級。俱帶罪督催。完日開復。 欠十分者革職。巡撫欠不及一分者。停升督催。欠一二分者。罰俸三月。欠三分者。罰俸六月。欠四分者。罰俸一年。欠五分者。降俸一級。欠六分者。降俸二級。欠七分者。降職一 級。欠八分以上者。降職二級。俱帶罪督催。完日開復。署印官欠不及一分者。免議。欠一二分者。罰俸三月。欠三四分者。罰俸六月。欠五六分者。罰俸九月。欠七八分者。罰俸一 年。欠九分十分者。降一級調用。署印不及一月者。免議。叅後州縣官限一年內全完。司道府直隸州官限一年半。如不完。原欠不及一分者。罰俸一年。欠一二分者。降三級調用。欠三四分者。降四級調用。欠五六分者。降五級調用。欠七八分者。革職。巡撫限二年全完。如不完。原欠不及一分者。罰俸一年。欠一二分者。降二級調用。欠三四分者。降三級調用。欠五六分者。降四級調用。欠七八分者。降五級調用。欠九分十分者。革職。接徵接催官。以到任日為始。州縣官限一年催完。司道府直隸州官限一年半。巡撫限二年。如不能完。各照初叅例處分。又議准。侵盜錢糧官役。仍以命下之日為始。限一年追完。如不完。將本犯及妻未分家之子並家口財產。入官流徙。其旗下人亦照此例。流罪准折枷號鞭責。至官役貪贓銀兩應追入官者。亦照侵欺錢糧例遵行。承追官將犯人可變之家產。不行折變。或值多變少。或有需索掯勒等情。在外該督撫。旗下該都統副都統。指名題叅。從重議處。

1676議准。凡侵盜錢糧人犯。家產未盡。地方官 徇庇捏結者。降四級調用。轉詳官降二級調用。督撫降一級留任。

1686議准。凡官役贓罰侵欺挪移等項錢糧。係刑部題覆審擬應追者。俱令刑部行追。將追完銀兩。嵗底彙送戶部入庫收儲。

1700議准。嗣後一應錢糧米石。如有虧空。著落虧空官員追取。再有實係家產盡絕不能完納者。保題之日。著落嵗底以實係現在申報之上司追完。

1701覆准。各省承審之案。俱扣除封印日期。承追之案。不扣除封印日 期。

1704議准。嗣後凡一應錢糧米石。虧空在三十九年定例以前者。止著落虧空官員追完。免其上司分賠。若虧空錢糧米石。雖在三十九年定例以前。而事發在三十九年以後者。如虧空官員家產盡絕。保題之日。仍應著落彼時嵗底盤查捏報保題銀米、實係現在之上司各官名下分賠。

1707議准。凡有管民地方官員。借用官銀不能依限還完者。該督撫題叅。令其離任。限一年還完開復。若逾限不能還完。革職。旗員交與該旗催令還完。漢官交與該督撫催令還完。

1708題准。凡代賠正項錢糧。俱不准十年續完。又覆准。行追官員借欠官庫銀兩。文職不完者離任。武職留任還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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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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