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名例律 Mingli lü → Mingli lü shiba 名例律十八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yi 徒流遷徙地方一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11 | |
直省軍流遣犯。及實發新疆、並由新疆條款改發內地人犯。未起解者。十月至正 月終及六月。俱停其發遣。若已至中途。初冬十月。經過州縣。照常接遞。至十一月初一日。 方准停遣。俟次年二月轉解。如遇六月。照前停遣。儻抵配不遠。並發往東南省分各項人犯。 有情願前進赴配者。取具本犯確供。一體起解。並將不行停遣緣由。移咨前途接遞。仍報刑部。惟雲南省並無盛暑嚴寒。各省解往軍流遣犯。已入該省邊境者。不必停遣。其起解之時。有情願前進者。亦照解往東南省分之例辦理。其軍流遣犯在配脫逃。 例應解回原配、及改調他省者。雖遇隆冬盛暑。不准停遣。其民人在外省犯徒。例應遞回原 籍發配之犯。若離籍在一千里外者。時遇隆冬盛暑。亦准停解。其起解及接遞州縣。如有將 應行停解之犯而不停解。及將不應停解之犯擅行停解者。均交吏部照例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