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名例律 Mingli lü → Mingli lü ershisan 名例律二十三 → Chongjun difang 充軍地方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2 | |
凡永遠充軍。或奉有特旨處發叛逆家屬子孫。止於本犯所遺親枝內勾補。盡絕即與開豁。若未經發遣。在監病故。免其勾補。其實犯死罪免死充軍者。以著伍後所生子孫替役。不許行勾原籍子孫。已前勾補過者。不得混行告脫。其餘雜犯死罪並徒流等罪。照例充軍及邊外為民者。俱止終本身。 [謹案此條係原例。雍正三年。因現今無勾補之例。奏明刪除。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