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Zeidao shiyi 賊盜十一 → Qiedao yi 竊盜一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32 | |
凡竊盜三人以下。手持兵器行竊者。雖不 得財。杖六十徒一年。得財一兩以下。計贓遞加一等。仍至滿貫。方擬絞罪。其中有不持兵 器者。仍照本律科斷。如夥 四人以上。雖不得財。亦無器械。為首者徒一年。為從各杖一 百。得財一兩以下。亦計贓以次遞加。至流三千里。為首發邊 充軍。為從仍流三千里。夥 六人以上。不論曾否得財。首從並徒三年。計贓重於徒三年者。為首流三千里。為從各減 一等。贓至滿貫。為首者絞。為從者發邊 充軍。十人以上。不分首從。發邊遠充軍。贓滿 貫者仍絞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