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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6諭。陶澍奏請嚴懲刀械匪徒一摺。江蘇省徐邳淮海一帶。與皖豫山東境壤毗連。匪徒出沒。 每以佩刀執械為能。始則三五成 。藉端嚇詐。繼則肆意橫行。兇搶讎殺。最為地方之害。 茲據該撫以此等佩執兇器匪徒。偶然挾詐逞兇。平日又無犯法實 。照本例僅止枷杖。既未 便照拽刀匪徒結夥搶奪及棍徒生事行兇之例。強相比附。而責釋之後。故智頓萌。轉以輕於 嘗試。長其犯法之心。援照四川廣東懲辦綹匪棍徒之例。鎖繫鐵杆。以期小懲大戒。著照所 請。嗣後江蘇徐淮海三屬匪徒。如有佩帶兇器刀械挾詐逞兇者。一經拏獲。每名繫鐵杆一枝。 重四十斤為度。定限一年。果能改悔自新。即予釋放。若不悛改。再繫一年。儻仍始終怙惡。 即按其情節。照棍徒屢次擾害行兇例。分別從嚴究辦。其接近江蘇之山東兗沂曹三府。河南 汝陳光等府州。安徽潁鳳泗三屬。民情強悍。地界相連。並著一體仿照辦理。以挽頹風而安 良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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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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