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36刑部議奏張揚成誣指妻徐氏與弟張洪仁通姦殺死張洪仁徐氏一案。依律兄毆弟故殺者杖一百流二千里。故殺妻者絞。二罪俱發以重者論。將張揚成 擬絞監候奉旨。弟乃手足之親。較妻為重。兄故殺弟。殘忍已極。今殺妻擬抵。而殺弟轉輕。於情理未 協。其如何更定律例之處。著九卿會議具奏。欽此。遵旨議定。大功小功緦麻尊長毆卑幼死者絞。故殺亦絞。毆大功堂弟妹死者。杖一百流三千里。 故殺者絞。今請將故殺期親弟妹。照故殺大功弟妹者律。均擬絞監候。至故殺期親弟妹。既 更定擬絞。則毆期親弟妹至死者。亦應照本律滿徒加一等。杖一百流二千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