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Susong si 訴訟四 → Wugao er 誣告二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16 | |
凡子孫將祖父母父母死屍。挾讎誣告他人謀害。致屍遭蒸檢者。比照毀棄祖父母父母屍 律、擬斬監候。其有並非挾讎。止以誤執傷痕告官蒸檢者。照誣告人死罪未決律、杖一百流 三千里。加徒役三年。若期親以上尊長按律不應抵命者。誣告人謀死人命。致蒸檢卑幼身屍。 仍照誣告人死罪未決律、治罪。其餘親屬尊長律有應抵之條者。如挾讎誣告人謀死人命。致 蒸檢卑幼之屍。及卑幼誣告。致蒸檢尊長之屍。俱擬絞監候。若並非挾讎。止以誤執傷痕告 官蒸檢者。亦照誣告人死罪未決律、定擬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