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Shouzang yi 受贜一 → Guanli shoucai 官吏受財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16 | |
內外大小衙門蠹役。恐嚇索詐 貧民者。計贓一兩以下、杖一百。一兩至五兩、杖一百加枷號一月。六兩至十兩、杖一百徒 三年。計贓在十兩以上者。發近邊充軍。至一百二十兩者。照枉法擬絞。為從分贓。並減一 等。其或索詐貧民。致令賣男鬻女者。十兩以下。亦照例充發。為從分贓者不計贓。並杖一 百徒三年。如有嚇詐致斃人命。不論贓數多寡。擬絞監候。若係拷打身死者。照故殺律、擬 斬監候。為從並減一等。 [謹案此條嘉慶六年增改。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