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Shouzang yi 受贜一 → Guanli shoucai 官吏受財 → 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 → Item 1760 | |
1760議准。二十三年欽奉諭旨。嗣後除因公挪移及倉穀黴浥情有可原等案。仍照舊例外。所有實係侵虧入己者。限內 完贓減等之例。著永遠停止。欽此。伏思朘削民膏。與侵虧國帑。同為貪縱骫法。侵盜者既有不宥之例。枉法者猶蒙寬減之名。誠恐嗜利之徒。計 圖肥己。遇事婪贓。巧於剝取。即經事犯。而以多認少。與受一詞。贓數易於全完。仍得以 減等倖邀寬典。於立法懲貪之道。未歸畫一。是以刑部近來辦理此等案件。俱於本內議以不 准減等。請旨遵行。但未將此例定有明條。貪墨者或猶覬覦萬一。應請嗣後除不枉法贓、及准枉法論、 並坐贓致罪等項。俱仍照舊例辦理外。其實係入己枉法贓者。即使限內全完。仍照原擬治罪。 不准減等。所有例內枉法贓限內全完減等之條。永行停止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