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Duanyu shier 断獄十二 → Yousi jueqiu dengdi liu 有司決囚等第六 → 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 → Item 1813 | |
1813諭。御史夏修恕奏請清釐刑獄以省 累一摺。所奏深合事理。國家明刑教。意本期於無刑。 有罪者不容輕縱。無罪者尤不可株連。刑部雖總理讞獄。然案情輕重。罪名大小。辦理自有 等差。近日五城及步軍統領衙門。於尋常訟案罪止笞杖以下者。往往不察事理。概以送部了事。以致刑部現審之案。 日積日多。不能速為斷結。迨至逐案審理。其事甚細。而到案之人。久羇縲絏。隸役中飽。 資產蕩然。又或查拏案犯。不辨真偽。輒請交部嚴鞫。及訊明無辜被累。而正犯轉得遠颺。 紛紛株繫。桎梏相望。皆足以上干天和。著刑部詳查定例。並酌定條款。凡輕罪細故。可由 五城及步軍統領衙門審結者。俱令自行擬結。其應送部而不送部者。固當照例 處。如不應 送部而率意送部者。刑部將原案駮回。並將該衙門 奏請旨。又諭。大學士會同刑部議覆御史嵩安條陳火器誤殺等案。秋審時應分別實緩一摺。所駮甚是。 國家明罰敕法。律令為民命攸關。頒行四方。較若畫一。不容輕易變更。問刑官吏謹守憲章。 猶慮有上下其手之弊。若於不應區別者。而強為軒輊。將使析律例二端。深淺不平。科條既 備。民多偽態。吏得以因緣為姦。甚無謂也。朕矜慎庶獄。欽哉惟恤。如鳥槍竹銃殺人之案。 律以其為害慘烈。概擬情實。至勾到之時。其中疑賊誤斃。情節可原。免予勾決者。亦 所 時有。其共毆致斃四五命以上之案。聚 逞兇。從前乾隆年閒。曾經欽奉諭旨。令執法研究。一命一抵。不得姑息養姦。歷年均欽遵辦理。而其中隨行助毆。情介疑 似之犯。亦閒有免勾者。誠以人情萬態。事變千端。獄訟之成。原有律例所不能賅者。法司 隨案聲請。朕權衡輕重。區示寬嚴。或執不宥之律。或施法外之仁。所謂惟齊非齊。以成協 中之治。此明慎用刑之精義。又豈更改科條所能執一而論者乎。嵩安不知刑政大體。念係言 官。不加深責。嗣後各科道於國家頒行法令。不得私出己見。妄議紛更。以謹舊章而嚴法守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