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Zeidao ba 賊盜八 → Qiangdao si 強盜四 → 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 → Item 1792 | |
1792諭。伍拉納奏審明拏獲行劫浙省外委陳學明巡船首夥洋盜。及續獲閩浙二省海洋各案逸盜。 並被誘逼脅窩留銷贓等犯。分別正法定擬二摺。俱批交三法司覈擬速奏矣。此二案內有被誘逼脅並未隨同上盜之犯。該督照粵省王馬成案內陳螺之例。 擬斬監候。俟滿三年。再行發遣回疆給回子為奴。固屬遵例辦理。但海洋行劫盜犯。情罪較 重。非內河陸路可比。此等匪徒。既經被誘在船。隨同出洋。聽從盜匪指使。為其煮飯。即非善類。若擬斬監禁。三年後再發回疆。仍恐復行為匪滋事。且回疆漸多發遣之惡人。亦非 善事。嗣後凡江洋大盜案內情有可原之犯。及被誘在船日久。為盜匪服役者。竟當問擬斬候。 永遠監禁。以示懲儆。其內河陸路盜案。仍照舊例辦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