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Jimo zangwu 給沒贓物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→ Li 40 | |
續纂。 此條係遵旨,仍照舊例改正編纂。 一、八旗催追侵貪銀兩,如逾限不完,將伊家產變價交官。 若承變限满,尚無售主,照虧欠之數,將家產估值入官抵項。其家產不能抵完者,該參佐領等據實呈報, 管旗都統等具奏,將本犯交部,照原議發落。現在家產,盡行入官。此條系雍正七年定例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