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犯罪自首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→ Li 1 | |
原條例。 一、凡遇强盗係親屬首告到官,審其聚眾不及十人,及止行刦一次者,依律免罪、减等 等項擬斷發落。若聚眾至十人,及行刦累次者,係大功以上親屬告,發附近;小功以下親屬 告,發邊衛,各充軍。其親屬本身被刦,因而告訴到官者,徑依親屬相盗律科罪,不在此例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