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Jiajian zuili加减罪例 → 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 → Li 17 | |
修改。 審擬罪名,除奉特旨發遣黑龍江、新疆等處外,其餘罪應軍、流、徒、杖人犯,悉照 本條律例問擬,不得擅用“不足蔽辜,無以示懲,從重加等”及“加數”等字樣,擅擬改發新疆 等處,並不准用“雖”、“但”字樣,抑揚文法。其案情錯出,律無正條,應折衷至當,援引他 律、他例,比附的核,或實在案情重大,罪浮於法,仍按本律擬罪,均於疏内聲明,恭候聖裁。 至律例内如拒捕脱逃等項,載明照本罪加等者,仍各遵照辦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