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律/lü 148 | Yinman ruguan jiachan 隱瞞入官家產

原律。 一、凡抄没人口、財產,除謀反、謀叛及姦黨係在十惡,依律抄没,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,妻子、財產不在抄没入官之限。違者,以故入人流罪論。 抄没尚未入官,作未入官,各減一等。〇若抄入官家產,而隱瞞人口不報者,計口以隱漏丁口論。若隱瞞田土者,計田以欺隱田糧論。 若隱瞞財物、房屋、孽畜者,坐贓論。各罪止杖一百。所隱人口、財產並入官,罪坐供報之人。所隱之人口不坐、不加重者, 以自己之丁口、財產也。〇若里長同行隱瞞,及當該官吏知情者,並與同罪。計所隱藏重於杖一百者,坐贓論同科。 〇受財者,計贓,以柱法各從重論。以枉法之重罪論,分有禄、無禄。失覺舉者,减供報人三等,罪止笞五十。

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

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

原律。 一、凡抄没人口、財產,除謀反、謀叛及姦黨係在十惡,依律抄没,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,妻子、財產不在抄没入官之限。 違者,以故入人流罪論。抄没尚未入官,作未入官,各减一等。〇若抄劄入官家產,而隱瞞人口不報者,計口以隱瞞丁口論。 若隱瞞田土者,計田以欺隱田糧論。若隱瞞財物、房屋、孽畜者,坐贓論。各罪止杖一百。所隱人口、財產並入官,罪坐供報之人。 所隱之人口不坐、不加重者,以自己之丁口、財產也。〇若里長同行隱瞞,及當該官吏知情者,並與同罪。 計所隱贓重於杖一百者,坐贓論全科。〇受財者,計贓,以枉法各從重論。以枉法之重罪論,分有禄、無禄。 失覺舉者,减供報人三等,罪止笞五十。

Qianlong sishier nian 乾隆四十二年

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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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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