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律/lü 217 | Zongjun lulüe 縱軍擄掠

原律。 凡守邊將領非奉總兵官調遣,私自使令軍入於未附外境擄掠人口、財物者,將領杖一百,罷職充軍。所部聽使武官及總旗, 遞减一等,並罪坐所由,使令之人。小旗、軍人不坐。〇若軍人不曾經由本管頭目使令,私出外境擄掠者,為首,杖一百;為從,杖九十。 因擄掠而外境人,為首者,斬監候;為從,杖一百。其擄掠傷人為從,併不傷人首、從俱發邊遠充軍。 若本管頭目鈐束不嚴,杖六十,附過還職。其邊境城邑有贼出没,乘機領兵攻取者,不在此限。〇若於已附地面擄掠者,不分首從,皆斬監候。 本管頭目鈐束不嚴,杖八十,附過還職。〇其将领軍人私出外境及已附地面擄掠之情故縱者,各與犯人同罪,至死减一等。

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

原律。 凡守邊將領私自使令軍入於未附外境擄掠人口、財物者,將领杖一百,罷職,發附近充軍。所部聽使武官及管隊,遞减一等, 並罪坐所由,使令之人。軍人不坐。若軍人不曾經由本管頭目使令,私出外境擄掠者,為首,杖一百;為從,杖九十。 因擄掠而外境人,為首者,斬監候;為從,杖一百。其擄掠傷人為從,併不傷人首、從俱發邊遠充軍。 若本管頭目鈐束不嚴,杖六十,畱任。其邊境城邑有贼出没,乘機領兵攻取者,不在此限。若於已附地面擄掠者,不分首從,皆斬監候。 本管頭目鈐束不嚴,杖八十,畱任。其将领軍人私出外境及已附地面擄掠之情故縱者,各與犯人同罪,至死减一等。

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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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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