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zha wei 詐偽 → zha jiaguan 詐假官 | |
原律。 凡偽造憑,劄詐為假官,及為偽劄,或將有故官員文憑,而假與入官者,斬監候。其知情受假 官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須有劄付、文憑方坐,但憑劄皆係與者所造,故减等。不知者,不坐。 若無官而不曾假造憑劄,但詐稱有官有所求為,或詐稱官司差遣而捕人,及詐冒見任官員姓 名有所求為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以上三項,總重有所為求。若詐稱見任官子孫、弟、家人、總 領,於按臨部内有所求為者,杖一百;為從者,各减一等;若得財者,並計贓,各主者,以一主為 重。准竊盜免刺,從重論。贓輕,以詐科罪。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,與同罪;不知者,不坐。 原律。 凡偽造憑劄,詐為假官,及為偽劄,或將有故官員文憑,而假與入官者,斬監候。其知情受假 官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須有劄付、文憑方坐,但憑劄皆係與者所造,故减等。不知者,不坐。 若無官而不曾假造憑劄,但詐稱有官有所求為,或詐稱官司差遣而捕人,及詐冒見任官員姓 名有所求為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以上三項,總重有所為求。若詐稱見任官子孫、弟姪、家人、 總領,於按臨部内有所求為者,杖一百;為從者,各减一等;若得財者,並計贓,各主者,以 一主為重。准竊盜免刺,從重論。贓輕,以詐科罪。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,與同罪; 不知 者,不坐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