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ouou shang 鬥毆上 → Douou 鬥毆相争為鬥,相打為毆 → Daoguang si nian 道光四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凡回民結夥三人以上,執持兇器毆人之案,除致斃人命罪應擬抵之犯,仍照民人 定擬外,其餘糾夥共毆之犯,發雲貴、兩廣極邊烟瘴充軍。如結夥雖在三人以上,而俱徒手 争毆,並無執持兇器者,於軍罪上减一等,杖一百,徒三年。結夥在十人以上,雖無執持兇 器而但毆傷人者,仍照三人以上執持兇器之例定擬。 一、豫省南陽、汝寧、陳州、光州四府、州所屬州、縣,及安徽穎州府屬,遇有兇徒結夥 三人以上,執持兇器傷人之案,除實犯死罪外,其餘不分首、從,實發雲貴、兩廣極邊烟瘴充 軍,簽妻發配。如聚眾至十人以上,執持兇器,無論曾否傷人,不分首、從,發新疆給官兵為 奴。其尋常因事争毆,不在此例。俟數年後此風稍息,仍循舊例辦理。 修改。 一、凡回民預謀結夥三人以上,執持兇器毆人之案,除致斃人命罪應擬抵之犯,仍照 民人定擬外,其餘糾夥共毆之犯,發雲貴、兩廣極邊烟瘴充軍。如結夥雖在三人以上,而俱 徒手争毆,並無執持兇器者,於軍罪上减一等,杖一百,徒三年。結夥在十人以上,雖無執 持兇器而但毆傷人者,仍照三人以上執持兇器之例定擬。若釁起一時,猝然争鬥,並非預 謀結夥逞兇者,仍各按其所犯本罪定擬,不得牽引此例。 一、豫省南陽、汝寧、陳州、光州四府、州所屬州、縣,及安徽潁州府屬,遇有兇徒預謀 結夥三人以上,執持兇器傷人之案,除實犯死罪外,其餘不分首、從,實發雲貴、兩廣極邊烟 瘴充軍,簽妻發配。如聚眾至十人以上,執持兇器,無論曾否傷人,不分首從,發新疆給官 兵為奴。若釁起一時,猝然争鬥,並非預謀結夥逞兇者,仍各按其所犯本罪定擬,不得牽引 此例。俟數年後此風稍息,仍循舊例辦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