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. Bentiao bieyou zuiming 本條別有罪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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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tement in: DMLJJFL_1610

LU 37

凡本條自有罪名與名例罪不同者,依本條科斷。

若本條雖有罪名,其有所規避罪重者,自從重論。

其本應罪重而犯時不知者,依凡人論。謂如叔姪別處生長,素不相識,姪打叔傷,官司推問,始知是叔,止依凡人鬬法。又如別處竊盜,偷得大祀神御之物,如此之類,並是犯時不知,止依凡論,同常盜之律。本應輕者,聽從本法。謂如父不識子,毆打之後,方始得知,止依打子之法,不可以凡毆論。

Statement in: DQLJJFL_1646

LU 37

凡本條自有罪名,與名例罪不同者,依本條科斷。若本條雖有罪名,其有所規避,罪重者,又不泥于本條,自從所規避之論。其本應罪重,而犯時不知者,依凡人論。謂如叔姪別處生長,素不相識,姪打叔傷,官司推問,始知是叔,止依凡人鬬法。又如別處竊盜,偷得大祀、神御之物如此之類,並是犯時不知,止依凡論,同常盜之律。本應輕者,聽從本法。謂如父不識子,毆打之後,方始得知,止依打子之法,不可以凡毆論。

Statement in: DQLL_1740

LU 35

凡本條自有罪名,與名例罪不同者,依本條科斷。

若本條雖有罪名,其有所規避罪重者,又不泥於本條。自從所規避之論。

其本應罪重,而犯時不知者,依凡人論;謂如叔姪別處生長,素不相識,姪打叔傷,官司推問,始知是叔,止依凡人鬥法。又如別處竊盜,偷得大祀神御之物。如此之類,並是犯時不知,止依凡論,同常盜之律。本應輕者,聽從本法。謂如父不識子,毆打之後,方始得知,止依打子之法,不可以凡毆論。

Statement in: HDSLXB

LU 41

凡本條自有罪名。與名例罪不同者。依本條科斷。若本條雖有罪名。 其心有所規避。罪重者。又不泥於本條。自從所規避之重罪論。其本應罪重而犯時不知者。 依凡人論。謂如叔姪別處生長。素不相識。姪打叔傷。官司推問。始知是叔。止依凡人鬬法。 又如別處竊盜。偷得大祀 神御之物。如此之類。並是犯時不知。止依凡論同常盜之律。 本應輕者。聽從本法。謂如父不識子。毆打之後。方始得知。止依打子之法。不可以凡毆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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