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golian Code 1766
Mongolian Code 1766 → 目錄 → bianjing kashao 邊境卡哨 → 軍器等物不准賣給俄羅斯 | |
一、內、外諸扎薩克、蒙古等,不得將盔甲、弓箭、軍器賣給俄羅斯及厄魯特、回子人等。若有偷賣并遣送親戚,或被獲,或被人拿獲首告者:已未管旗王、貝勒、貝子、公、扎薩克台吉、塔布囊等,罰俸一年;無俸台吉、塔布囊,罰馬五十匹。平人:為首者,擬絞監候,產畜籍沒;為從者,鞭一百,罰三九牲畜。抄罰之產畜,俱賞給拿獲首告之人。若奴僕首主,令其出離主家。 | → geoname |